本文轉貼自PTT,台灣最大的本土社群網站
作者 YeSerD (真要說的話就是鮭魚吧?) 看板 Gossiping
標題 [新聞] 不當黨產條例 立法院會三讀通過
時間 Mon Jul 25 20:39:38 2016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1.媒體來源:
※ 例如蘋果日報、奇摩新聞
自由時報
2.完整新聞標題:
※ 標題沒有寫出來 --->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
不當黨產條例 立法院會三讀通過
3.完整新聞內文:
※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! 違者退文,貼廣告也會被退文喔!
〔記者曾韋禎/台北報導〕歷經一整天的表決,立法院剛三讀通過「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
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」。未來國民黨及其附隨組織所有非黨費、政治獻金、政黨補助金、
競選經費之捐贈、孳息以外之財產,都推定為不當黨產,自公告日起禁止處分,所有不當
黨產都需予返還,無法返還者則追徵其價額。
新法規定在行政院下設「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」,負責調查、追討不當黨產。委員由行政
院長派任,同一黨籍者不得逾三分之一,委員會可向有關機關調閱所得、營業、納稅等資
料,並可要求法人、團體或個人提供帳冊。
1945年至今所取得 都推定為不當黨產
新法明定規定,政黨財產除黨費、政治獻金、政黨的補助金及相關孳息外,政黨、附隨組
織自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至今,取得或交付、移轉、登記於受託管理人,並於條例公布
日還存在的現有財產,都推定為不當黨產。
若經「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」認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者, 應命該政黨、附隨組織或受託
管理人於一定期間內移轉國有、地方自治團體或原所有權人所有;如該財產已移轉他人而
無法返還時,應就政黨、附隨組織或其受託管理人之其他財產追徵其價額。
新法還訂定吹哨者獎勵條款,只要提供政黨、附隨組織、受託人,隱匿或遺漏申報黨產或
不當取得黨產之資料,而因此討回不當黨產者,就能獲得獎勵。
4.完整新聞連結 (或短網址):
※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,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
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politics/breakingnews/1774386
5.備註:
※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,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,超貼者水桶,請注意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36.233.89.163
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469450381.A.468.html
噓 ILoveKMT: 賤畜黨工 噴汁囉 ~~! 07/25 20:40
推 WeGoYuSheng: 樓下開放崩潰 我會給87分 07/25 20:40
推 CavendishJr: http://i.imgur.com/cDNn5DJ.jpg

07/25 20:40
推 mizuhara: 從13分鐘前開始凍結,爽!! 07/25 20:40
推 ktecv2000: 爽 07/25 20:40
推 p69005103: UCCU 07/25 20:41
推 Heyward: 1F 該何去何從呢???????? 黨產沒了 年終沒了 07/25 20:42
推 mocca000: 爽喔 但執行請一定要確實啊 抄好抄滿 不要打假球 07/25 20:42
推 ArchiLee0601: 現在都只剩反串的了,真正的黨工早就轉行了 07/25 20:43
推 lol404: 這不當黨產到底要怎麼算啊 07/25 20:45
推 james5566: 有請樓上樓下的滯台臭支那賤畜藍蛆黨工做最佳崩潰示範 07/25 20:46
推 ma54092: 爽阿 07/25 20:46
推 starport: 1樓不是示範了? 07/25 20:47
→ moonchaser: 一樓哭哭了,黨產沒了,黨工大概也不用上班了 07/25 20:48
推 lapetos: 消滅支那黨,把大家的錢還給大家 07/25 20:49
→ ihateants: 戰鬥還沒結束啊,還有追討的動作,肯定還是會在這部分 07/25 20:50
→ ihateants: 出問題 07/25 20:50
推 thaleschou: ◢▆▅▄▃ 崩��(〒皿〒)��潰 ▃▄▅▆◣ 07/25 20:50
→ thaleschou: 突然想到,在中國地區搶奪來的,是不是也符合定義? 07/25 20:51
→ lol404: 光是舉證就有得搞了 這種拖了快幾十年的錢到底怎討? 07/25 20:53
推 sean0126: 蛀蛀姐:黨工通通變無給薪義工! 07/25 20:53
→ lol404: 到時候追不到豈不是又灰塵條例 07/25 20:54
推 q5h67z: 所以過了之後可以幹嘛?能吃嗎? 07/25 20:54
推 Heyward: 柱柱姐明天應該會收到很多辭呈 07/25 20:54
推 maxSr: 太棒了 !!!!恭喜蛆蛆黨工失業 07/25 20:57
→ q5h67z: 太天真了吧 黨工怎麼可能會失業 07/25 20:57
推 kbcnh: 一樓哭哭又快消失了哈 07/25 21:00
推 leov72: 黨工開始做KMT免錢奴工 07/25 21:03
推 eltonbibi: 爽 07/25 21:14
推 woost: 財散人散 07/25 21:18
推 dahIia: 爽 07/25 21:46
推 rayonwu: 爽 07/25 21:50
推 max5: 頌∼ 07/25 21:58
推 taresuki: 黑皮 07/25 22:13
推 johnny3: 爽 黨員繳的黨費跟有紀錄的政治獻金才合法 剩下全部沒收 07/25 22:39
推 yudi1991: 爽 07/25 23:20
----本文使用PCMAN+BBI轉貼----
※ 新版PCMAN開放測試中,新增功能:
- 自動登入PTT
- PTT全文搜尋
- 分享PTT文章到Facebook、噗浪與Google+
- 預覽影片與圖片
用PCMAN+BBI連回PTT原文 v0604-14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