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轉貼自PTT,台灣最大的本土社群網站

 作者  g6m3kimo5566 (極為變態的神父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看板  Gossiping 
 標題  Re: [新聞] 慘遭4星國男蹂躪肛交 她隱忍性侵苦求:別傷害我朋友!         
 時間  Sat Mar 18 06:18:38 2017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
※ 引述《lywen317 (華特)》之銘言:
: 「媽,我今天腳踏車被偷了,我停在公園沒鎖就離開,回來就被偷了」
: 「真的喔,啊你停在外面怎麼沒記得上鎖,這樣危險欸~」
: 「幹!你現在是在檢討被害人逆?」
: 「被偷是我的責任囉?偷竊的人都不用負責?!」
: 「現在是我沒鎖腳踏車活該被偷就對了?」
: 以上的對話聽起來很可笑,卻每天發生在網路上,有時候真的很難想像某些主義者的思路


 你看把這例子改成這樣如何?

「媽,我今天腳踏車被搶了,我停在公園沒鎖就離開,回來就被搶了,而且還被強匪打的
半死,我的朋友阿胖也被打的受傷住院.」

 小華留著鮮血說, 

「你怎麼不去死一死?腦袋蠢的跟豬一樣,你媽媽沒告訴你公園不能去嘛?」

 小華的媽媽還沒說話,旁邊路人突然先一步跳出來答腔,

「你現在應該覺得很爽吧,你一定很愛被打對不對」

 小華搖搖頭,眼匡中含著淚水,

「『風險大小』跟『權利與否』是很重要的.」

 另一個不認識的人在旁邊開始擔任旁白的工作, 

「今天你能不能去公園?可以,但是相較於不去公園的人而言,這樣被打的風險比較高,
不管你想去哪裡,風險都是存在的,媽媽是善意提醒,打你的人是不對的,搶你腳踏車的
人也是不對,他們都會背負刑責,這用膝蓋想也知道,是常識,雖然有些媽媽的思想很偏
激,但是都是批評、建議,不知道為什麼,有些人聽到這樣善意的提醒,就覺得是否定了
你的權利,其實大家都只是希望避免悲劇的發生,希望你能冷靜的思考這樣的建議.」

 小華:「....」  媽媽:「....」  路人:「太中肯了」、「真有邏輯」

 不知道你有沒有發現問題在哪?

 「不知道為什麼,某些人,總是認為只要別人給予建議、提醒危險,就是否定了你有做
這件事情的『權利』.」

 那是因為有些人說被性侵的人很爽,她自己也想要玩阿.

 所以這些人才是你以為的「那些人」想要的對話對象.

 既然你要說風險,你得先詳述一些前提,「風險」並不是危險,風險指的是潛藏的危機
,具備著不確定性,而危險指的是已確定的不安全.

 也就是說,曝露在風險下面,他可能會發生危險,也可能不會,甚至他可能會獲利.

 這就是為什麼有些人還會去做有風險的事,這些所謂的常識「喝醉容易被性侵」、「不
要去夜店比較好」、「跟網友見面約會」我想每個人都知道,只不過他們認知上的風險,
程度可能並不比一般的人認知的要高,或者他們此種社交的需求比一般人來的多,衡量過
後還是會去做,所以要提高這樣認知的程度,是一種方法,但不是躲在常識的背後,否定
他們的人格,進而抹去其存在的的意義.

 所謂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,並不是追求「零風險」,而是降低風險,避免表面上解決問
題,實則製造更大的問題.

 例如在性侵案中,將風險管轄權強制移給被害人,這種風險移轉,會導致被性侵的人,
反而付出較大的責任,被強姦的人有錯,強姦人的人沒錯,這就是「過度檢討被害人」會
發生的現象,在一些第三世界的國家中,他們的法庭就是依據這樣的概念,做出詭異判決


 而有些人假定被害人意志的主張,例如她很爽、很樂意被強姦,的確會讓風險歸零--
就算事實上並不是那樣,我們可以看到黨國政府有許多高明的風險管理和危機處理的方式
,只要讓被害人覺得自己沒有被害,自己才是錯的,摸摸頭,問題就解決了.

 風險這種東西很吃社會情境的.

 風險=危害+義憤(outrage)

 義憤就是憤怒的程度,看到了什麼無法令人忍受的事,所以憤怒,薩德曼認為,人們對
風險的認知,除了取決於客觀上危害發生的機率,還有人們主觀的心理認知,舉凡各種情
緒,恐慌、焦慮、憤怒等等,因見到危害產生的憂鬱情緒總合,如你要作為一個風險溝通
者,你最好先知道他們在氣什麼,我看「那些人」,似乎並不是在針對避免危險、保護自
己的常識問題,而是在氣憤有人利用了這種常識--結果藉機戲謔、嘲諷被害者和其相關
群集.當然,他們本身也誤入其中而不自知,不過誠如原新聞所述,

 兩個因為不仔細評估風險的女性,其中一位甚至在危害確立後,採取反抗失敗,甚至以
自身作為籌碼,換取同伴的免於危害.跟四位不評估風險,無視社會法令,極度自私,而
犯下強姦、甚至輪暴,連被害者A的要求都直接無視,繼續加害被害者B的新加坡男,

 哪個對台灣社會產生的風險較大?

 至於因別人建議,就認定他在否定權利,對照「想自己爽」、「A女自願的」、「新加
坡男真可憐」、「幹死她」、「幹嘛要起訴」、「臭母豬」、「台女任你X」等U質建議
,所產生的價值損害風險.

 何者為重?

 我看「性侵別人是不對的」這種基本價值,恐怕不是用膝蓋思考都能知道吧,搞不好連
用腦思考都很困難.

 我看這四個新加坡男,跑到台灣來性侵,如果在他們國家幹這種事,應該下場會很慘吧
,不過跑到台灣來,似乎被性侵的對象,遭到的譴責多些,性侵的人反而得到鼓勵,甚至
還被同情,至於他們蹂躪的對象,他們被起訴後,還被論斷是自願的,先遑論判決與否、
刑罰輕重,這股價值和風氣,傳遞出的恐怖,正是使風險越過人心的紅線,轉成確定的災
難的原因之一吧.

 而他們選擇台灣這個國家下手,似乎也符合「考量風險」這回事.

 很簡單,習慣了,就會無視,無視以後,就會時常發生.

 就算那女的經歷過一次危害,終於習得了保護自己這種風險,但是另一種風險,她可能
終其一身都無法閃避.

 名之為教育的虐待.

 「風險大小」跟「價值選擇」不是分開的兩件事.

 當你只看見其中一種,而認為另一種是理所當然....

 也有可能,你認為理所當然的那種,正在悄悄的崩壞.
 
 
: ,似乎永遠無法分辨,「風險大小」跟「權利與否」,其實是分開的兩件事
: 回覆這位版友,
: 女生能不能去夜店喝酒喝到醉?可以!
: 但這樣被性侵的風險會提高。
: 女生能不能去網友家中喝到醉?可以!
: 但相較於不去網友家,這樣被性侵的風險比較高。
: 女生能不能跟網友一起泡溫泉?
: 可以,但這樣被強迫發生性行為的風險,遠比不去泡湯來得大。
: 很多事情,無關乎你有沒有權利這麼做,只是風險就是存在,就是個客觀事實罷了
: 風險是所有人都需要考量的,無關乎你自己有沒有「犯錯」。
: 你說,我就是喜歡不鎖腳踏車啊,被偷是誰的責任?
: 幹,當然是偷竊的人,問題是鎖了可以降低風險,這樣懂嗎?
: 你說,我就是喜歡晚上裸睡不鎖門,請問別人有沒有權利擅闖住宅?
: 當然沒有,問題是上鎖可以降低風險,這樣很難懂?
: 你善意跟女性友人說:「欸妳半夜一個人走在路上危險喔,早點回家比較好。」
: 結果就是有些人會回你:「幹,現在是女性沒有走在夜路的自由嗎?女性被強姦活該就對
: 了?被性侵還要檢討被害人,加害人都沒責任嗎?」
: 你也只能笑笑說對不起。
: 你說,我就是半夜一兩點,穿著裸露走在沒路燈的路上,
: 請問你有沒有權利?這是自由國家,你當然有。
: 別人有沒有權利侵犯你?這是法治國家,當然沒有。
: 侵犯你要不要負刑責?當然要!
: 但是,半夜、裸露、單獨,這些都是提高風險的因素,
: 這就是客觀存在的事實,從統計上、從經驗上判斷,就是比較危險、不安全,
: 這無關你認同與否,這就是個客觀事情,我們可以試圖避免。
: 我們知道權利的範圍,不代表我們需要冒險;我們知道法律的界線,不代表我們可以忽略
: 危害的存在。
: 保護自己,無關乎性別跟人權,是每個人都應該要有的「常識」,如此而已。
: 當然,降低風險的同時,也限縮了自己的自由跟權益,這也是事實,端看你怎麼衡量。
: 回到本次新聞事件,很多網友覺得,女生應該要避免與網友私下見面、不該喝到爛醉、沒
: 有人陪同等等,這些確實都是有效的自保方法,
: 當然也有些網友不管事件內容如何,就是覺得都女生的錯、台女就該死,這我無法否認,
: 有些人思想確實這麼偏激,
: 可是,大部分的人都懂,性侵的刑責在加害人身上、性侵別人是不對的,這用膝蓋思考都
: 知道,
: 所以提出這些言論,你說批評也好、你說建議也好,無非就是希望降低風險,
: 避免悲劇的發生,就這樣,沒了。
: 不知道為什麼,某些人,總是認為只要別人給予建議、提醒危險,就是否定了你有做這件
: 事情的「權利」。
: 從不認為女性沒有穿著裸露的權利、沒有走夜路的權利、沒有喝到爛醉的權利、沒有跟網
: 友泡湯的權利,
: 也從不認為任何人有權性侵他人,不論男女,
: 但是避免危險、保護自己,永遠都是一件需要學習的事情,
: 希望某些人可以冷靜地思考別人的言論跟建議。

--
※ 發信站: 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 來自: 124.11.191.115
※ 文章網址: 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489789122.A.4FB.html


----本文使用PCMAN+BBI轉貼----


※ 新版PCMAN開放測試中,新增功能:    



用PCMAN+BBI連回PTT原文 v0604-14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