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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didiaorich (BOT哥) 看板 Insurance
標題 [討論] 我想請教關於火險理賠的問題
時間 Mon Feb 23 21:18:29 20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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跟朋友茶餘飯後聊天 他問我的
上來請教看有沒有板友有這相關的經驗
如果房子火燒 要請理賠 理賠那邊跟受害者說 可以去租房子
保險理賠部分會賠2000/日 共三個月 也就是總共可以請18萬 (好像是保華南)
但是要有租賃契約(站在保險公司的立場 賠付就是要有相關依據 一定要的這是常識)
如果火燒屋受害者不想租屋 想暫時住親戚家
理賠那邊是說需要親戚(屋主)開一張租賃契約
然後這張契約拿給保險公司當證明
但是這樣對那個親戚屋主會不會有一些利害關係?
譬如稅方面的問題 ? 會繳到稅吧? 這樣我覺得
受害者到時幫親戚(屋主)負擔這筆稅的支出就可以
還是大家有什麼建議 或是親身經驗分享
謝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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→ ac0963369126: 莫貪~~ 02/24 09:09
推 Moratti: 不可能賠你18萬 賠一般租屋價 02/24 09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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