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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
tsctao (貓仔訓獸師)
站內
car
標題
Re: [問題] 是我太小題大作嗎?
時間
Fri May 3 14:57:05 20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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雙方都沒人受傷的話,車停在車道上等警察,警察大多都會"
表示
"要開雙方妨礙交通
如果你們要私下和解就不開
不是不能報警,發生狀況後請先下車報警後
將雙方車的位置標示好(四輪位置跟車頭方向,車上準備一些粉筆之類的就好)
標示好之後請雙方將車移至路邊等候警方到來
這樣警察就沒有理由開你這條了,萬一車禍雙方有人受傷
維持現場即可。
※ 引述《RedOrchestra (Genki)》之銘言:
: 前一陣子停等紅燈時,遭後方車輛不慎以低速碰撞
: 當下目視車況只有後保險桿有些刮傷
: 由於之前才被撞過,第一反應就是報警,然後在兩輛車後方放置警告標誌
: 警察到場後作完現場鑑定後,說他還有其他事故要處理
: 請兩方先在警局等候
: 當時我有問對方有沒有事或受傷,對方回答沒有,也跟我道歉,兩方很平和
: 於是我們就等警察回來,想說應該筆錄做一做就ok了
: 警察回來後,看到我們兩方沒有交談,問我們在等什麼?不會趕快談和解嗎?
: 我回答等警察回來做筆錄
: 然後警察就對我說..."我看你車子只有保險桿刮傷,車子也還可以動
: 卻停在路上這麼久,要做筆錄可以阿, 我雙方各開一張妨礙交通罰單"
: 我說,車禍時報警不是正常的程序嗎?
: 警察又繼續說他的那一套說法,大意就是我太小題大作
: 要做筆錄的話先開罰單,要我們考慮一下?要不要自己和解談一談
: 然後也把後方車輛車主念一念...
: 我當下也不想跟警察爭了,就跟對方互換聯絡方式
: 警察則把現場報告下面寫了一行兩造自行和解,警察不介入之類的
: 要我們雙方簽名
: 總之,這件事讓我很困惑,發生車禍不論大小不是第一件事就是報警嗎
: 警察的說法讓我覺得,如果車子沒太大損傷
: 雙方自己喬一下就好,不必麻煩警察去
: 請問一下各位
: 我這樣作法錯了嗎? 太小題大作了嗎?
: (其實當下還挺不爽的 唉)
: 謝謝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13.196.35.68
→
Gunslinger
:正姊(?
05/03 14:59
※ 編輯: tsctao 來自: 113.196.35.68 (05/03 15:01)
推
YJM1106
:你就說你脖子痛 能有有受傷 所以不移動現場
05/03 15:38
→
YJM1106
:做完筆錄再說脖子不痛了
05/03 15:38
推
ckai1983
:要先拍照嗎
05/03 15:59
都可以,能盡量去維持現場的狀況,就在警察來之前盡量作
因為都可以讓來處理的警察在畫現場圖時作參考
警察還是會拍,像我之前被後車撞車屁股
後來就是兩人站在自己車的位置讓警察拍照...
※ 編輯: tsctao 來自: 113.196.35.68 (05/03 16:1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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